駕駛微型汽車應注意什麼?

現在市面上行駛的各種微型汽車很多了,但是有些人在駕駛這些"迷你"汽車時,往往因為自己的汽車排氣量小、速度慢、檔次低而感自卑,行駛速度不敢放快,更不敢輕易超車。其實這樣不僅浪費了自己寶貴的時間,而且在快車道上慢行,也妨礙別人行車,不利於道路的暢通,重要的是對汽車各部件也不好。

過去的小型汽車設計不夠合理,工藝比較落後,整車性能差,故障率高,行駛中速度不宜太快。而現在的微型汽車是高水準的設計,與過去有著根本的區別。引擎容量雖然比较小,但精良的设计使马力和扭力大大提高,完全能以较高的速度行驶。因此,必须靠转数的提高而达到所需的马力。如果汽车行驶速度比较低,引擎转数不高,就无法有效发挥其全部实力反之,汽车速度上去了,发动机转数达到一定限度,就能获得与较大排量汽车同样的性能。

一般在市区行驶,走走停停,小型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时最好不要超过四文件,只有当速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再相应提高档位。而较大马力的汽车,在市区行驶也应尽量用三档,以便充分利于其扭力,轻快而有力地行驶。就像草原上活跃的羚羊,要快要慢,超车或换车道都可随心所欲。

引擎转速保持在较高的范围内,声音也略为大些,这是正常的。若以安静的引擎声,斯文的驾驶方法行驶,不但因冲力不足,动力缓慢影响交通,而且对微型汽车本身也是一种伤害。

汽车引擎的设计,为了达到与其它部分配合使用的目的。同样,小型汽车所装的引擎也有大小之别,小的数百毫升,大的五、六千毫升。容量大的引擎,驱动力大,即使引擎以低速转时的扭力去驱动车辆也绰绰有余。此时如果时速20公里也可用四文件,不影响引擎的寿命,而且宁静舒适。但小容量汽车就要注意使用高转速范围,充分发挥设计者赋于其轻快活泼的性能,穿梭于宽大笨重的汽车之间,自如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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