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歐I”和“歐II”標準

近年來,汽車的排放是否符合排放標準已成為人們關心的熱點話題之一。自2001年9月1日起,國家禁止生產、銷售化油器轎車,更使這個熱點話題升溫。在涉及排放標準時,在有關規定和文章中經常出現“歐I”、“歐II”標準的提法,那麼何為“歐I”、“歐II”標準呢?

據有關資料介紹,“歐I”、“歐II”是歐洲I號標準和歐洲II號標準的簡稱。歐洲標準屬於一個專業的技術範疇,它是歐洲經濟共同體委員會91/441/EEC制訂的統一指令,涵蓋了不同類型汽车排放的有关规定。

现以设计乘员数不超过6人(含驾驶员)、总质量不超过2.5吨的汽车为例,在1999年1月1日到2003—12月31日期间,必须达到的排放极限值为:一氧化碳不超过3.16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超过1.13克/公里;另外,柴油车排放的颗粒物不超过0.18克/公里,耐久性为5万公里。这就是欧洲I号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在2004年1月1日以后,要求这类汽油车排放的一氧化碳不超过2.2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超过0.5克/公里;柴油车排放的一氧化碳不超过1.0克/公里,碳氢化合物不超过0.7克/公里,颗粒物不超过0.08克/公里。这就是欧洲II号标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