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定義
按照《詞海》的權威說法:“汽車是一種能自行驅動,主要供運輸用的無軌車輛。原稱‘自動車’,因多裝用汽油機,故簡稱汽車”。《現代漢語詞典》解釋為“汽車是用內燃機做動力,主要在公路或馬路上行駛的交通工具,通常有四個或四個以上的橡膠輪胎。用來運載人或貨物。”但這樣給汽車下定義有失嚴謹。一則摩托車也是自行驅動、無軌、用汽油機;二則拖拉機也使用內燃機、無軌、有四個或四個以上的車輪;三則過去的蒸汽機車是採用外燃機;四則現在的汽車還可以用天然氣、煤气、甲醇等为燃料,何况还有太阳能车、电力车等。因此,目前对汽车的解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有必要对此作以探究从而较科学地反映汽车的特征。
我们认为,给汽车下定义必须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第一,汽车的产生与发展。汽车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历史,不同时期的汽车有着不同的结构特点,并且汽车的种类和用途也是日新月异;第二,以汽车原意为依据。汽车源自西方,应以西文原意为主要依据,并结合现代意义上的汽车予以定义。英文中的“汽车”即“Automobile〃是由“Auto(自己)”和“Mobif屦会动的羼”构成的,这就是“Automobile屦汽车羼”的来历,其意思是自己会动的,即自动车;第三,汽车与其它相似机械相比是有区别的。在汽车定义中,不应完全涵盖相似机械的所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