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在北京辦理機動車報廢,更新手續需遵照以下規定:
領有號牌的機動車達到規定的使用年限,必須報廢。車主需到各區、縣交通大(中)隊宣傳科或車管所(含地區所)領取《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複駛、報廢審批申請表》,按規定到檔案科審核登記後,將車交送解體廠,送回號牌、行駛證,辦理報廢註銷手續。
機動車未達到規定使用年限的,機動車技術狀況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條件,機動車所有者要求報廢的,填寫《報廢審批申請表》,經審批後,将车交解体厂、将号牌和行驶证交回车管所,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京A字头号牌二轮、侧三轮、轻便摩托车报废、更新一律到市车管所办理。在城区、近郊区,后三轮摩托车报废后不准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