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代理制。管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總代理→區域代理→下級代理商→最終使用者。進口汽車主要採用這種模式,如賓士、寶馬等。
區域代理制。管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區域總代理→下級代理商→最終使用者。這種模式與IT管道的區域代理制基本一致。這是汽車管道最早採用的模式,目前使用這種模式的廠商已較少。
特許經銷制。管道模式可表述為廠商→特許經銷商→最終用戶。區域代理制實施一段時間後,汽車廠商逐漸發現很難對經銷商的經銷行為進行規範,市場價格體系混乱,1996年后,汽车渠道逐渐向特许经销制转变。目前一汽捷达、神龙富康等采用这种模式。
品牌专卖制。渠道模式可表述为厂商→专卖店→最终用户。品牌专卖制是1999年发展起来的渠道模式。主要以“三位一体”(包括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专卖店 和“四位一体”(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信息反馈)专卖店为表现形式。目前广州本田、上海通用是这种模式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