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腦主要部件換貨該如何計算三包有效期

微型電腦商品“三包”期限的計算方式如下:
一、三包有效期見《實施三包的微型電腦商品目錄》。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無零配件待修延誤的時間。也就是說,在“三包”有效期如果商品被修理過,其修理的時間應當扣除。
二、三包有效期的最後一天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三包有效期的最後一天。
三、整機換貨時,應當提供新的商品。整機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因為換貨後,等於消費者又重新購買了商品,所以維修期必須重新計算。
四、更換微型電腦的主要部件時,應當使用新的主要部件。更換後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記錄在維修記錄的維修情況欄中。
參考法條:《微型電腦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8、20、21、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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