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編號型號規則

1988年國家頒佈了國家標準GB9417-88《汽車產品型號編制規則》。汽車型號應能表明汽車的廠牌、類型和主要特徵參數等。該項國家標準規定,國家汽車型號均應由中文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數字組成。

汽車型號包括如下三部分:

首部——由2個或3個中文拼音字母組成,是識別企業名稱的代號。例如CA代表第一汽車製造廠,EQ代表第二汽車製造廠等等。

中部——由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左起首位數字表示車輛類別代號,中間兩位元數位表示汽車的主要特徵參數,最末位元是由企業自定的產品序號,如表0-3所示。

在1959年,當時第一機械工業部頒佈的舊編號規則(汽130-59)中,這個數字只有3位元,其首位與最末位的含義在致與新編號相同,中間1位元數字表示汽車的級別。兩者相比,新編號不但較直觀,也更確切。

因此,近年來各企業已開始逐漸將其舊編號改換成新編號。例如解放CA141貨車的新編號是CA1091(總品質9310kg),東風EQ240越野汽車的新編號是EQ2080(總品質7720kg)……等等。

尾部——分為兩部分,前部由中文拼音字母組成,表示專用汽車分類代號,例如X表示廂式汽車,G表示罐式汽車等;後部是企業自定代號,可用中文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數字表示。

基本型汽車的編號一般沒有尾部,其變型車(例如採用不同的發動機、加長軸距、雙排座駕駛室等)為了與基本型區別,常在尾部加A、B、C等企業自定代號。

汽車銘牌上數位和字母的含義

例如\"北京212\",第一個\"2\"表示越野汽車,\"1\"表示載重1噸,第二個\"2\"表示第二代產品。再如\"標緻505、504\",其中第一位數字\"5\"代表第五代產品,\"0\"是一個習慣數位,沒有意義,第三位元數字\"5\"或\"4\"代表底盤型號。還有一些數字代表發動機氣缸容積。如\"賓士280\"代表裝配2.8升發動機;豐田汽車、日產車尾常見\"2.8、2.0、3.0\"字樣,分別代表發動機氣缸容積為2.8升、2.0升、3.0升。還有的數字是用乘號連接起來的如\"2鬨"、\"4鬨",乘號前連的數位代表驅動形式即兩輪或四輪驅動。乘號後邊的數字代表發動機氣缸即四氣缸發動機。

字母標在車身上表示特殊含義。\"SGL\",代表超豪華級,\"EFI\"代表電子燃油噴射;\"T\"表示柴油發動機;\"TURL\"表示渦輪增壓發動機。

還有一種數位和字母組合的方式,不同形式的組合代表的意義截然不同。如日產公司公爵的\\"V6\\"表示6個氣缸V型排列,而有些車上則表示的是24個氣門或16個氣門。另外,\"4WD\"表示四輪驅動。汽車上的數位、字母不僅代表了汽車的性能和級別,也是汽車製造技術發展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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