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方程式賽車的技術條例是基於什麼準則的?

一級方程式的技術條例有兩方面的考慮:
1. 控制賽車的性能以策安全,同時仍然保證賽車的速度和高科技含量;
2. 盡最大可能保證在事故發生時的安全性能。

因此,一級方程式賽車在汽缸容積,燃油,輪胎尺寸,賽車的最小重量及寬度,空氣動力設備(定風翼)等方面都有嚴格的規定,而大多數的電子輔助駕駛系統 被禁止使用。
進一步來說,在車架和防滾架的強度上,可變式油缸(與軍用飛機類似),滅火系統,賽車著裝(防火服,手套等),頭部和頸部的保護上,FIA都做了規定。油 缸和機油箱的位置都有限制以便作出特別的保護。
由於財政的原因,賽車禁止使用非4衝程的引擎,而引擎亦最少需要12氣閥,汽缸 不得為橢圓形。賽車必須有4個輪胎,而其中兩個為驅動輪(的確,在歷史上有過 有6個輪胎的一級方程式賽車)(Ayrton按:即1976-1977年的泰里爾Tyrell 036 賽車,由Jody Scheckter和Patrick Dapailler駕駛,並且在瑞典的Anderstorp賽 道取得過包攬冠亞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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