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轎車是如何進行類別劃分的?

新華網北京4月11日電從嚴格意義上講,目前國內對轎車的分類劃分,是以發動機排量作為依據的,微型轎車、普及型轎車、中級轎車、中高級轎車、高級轎車等,都是以發動機排量的高低來區分的。不過,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市場的進一步細分,這種單純以排量區分車型的做法顯然已不能適應差異行銷的市場競爭形勢。

如何在共性中最大限度地凸顯產品的鮮明個性,以不同凡響的訴求點來贏得消費者的青睞,已成為企業在拓展市場中極為重要的一環。而依據自身的特點選取相應的劃分與分類方式,無疑就成了能否“一鳴驚人”的關鍵所在了。

賽歐轎車淡化排量劃分而強化價位區別的導向性宣傳,是企業有意識地開始選用有利於凸現個性、強化其主要訴求的分類方式的一個成功個案。而正是源于賽歐行銷策劃上的巨大成功,實用主義的劃分方式便開始大行其道並愈演愈烈了。這種方式的最大優點,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凸顯車型在某一方面的優勢,弱化其在某些方面的劣勢,進而起到最好的宣傳與促銷效果。賽歐轎車明智地選用價格這一敏感的指標作為分類標準,不僅將自己巧妙地劃入了經濟類轎車之列,而且最大限度地凸現了自身的性能價格比,進而產生了轟動效應和市場壓迫力。

不過,隨著汽車分類統計標準的更改,特別是商用車與乘用車概念的引入,車型類別劃分上混亂現象有望得到徹底改變。

新的汽車分類標準在基本乘用車類別上再次沿用了主要以排量進行劃分的原則,有助於解決目前在轎車的分類中存在的多種分類標準並行,以及在劃分車型時隨意性較強可能對消費者產生誤導的情況。比如,在基本型乘用車型的分類中,按所裝備發動機的排量共分為1升排量以下、1升至1.6升、1.6升至2.0升、2.0升至2.5升、2.5升以上等五個排量區間,對應現行的轎車分類標準大致就是目前的微型轎車、普及型轎車、中級轎車、中高級轎車、高級轎車等五個類別。

總體來看,乘用車概念的全面引入將有助於改變目前轎車行業多種劃分方式並存以及種種似是而非的概念大行其道的混亂局面,不僅可以還轎車市場一個本來的真實面目,而且還可以澄清目前部分消費者存在的錯誤與模糊認識,從而為創造明白消費、放心消費的良好氛圍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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