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一下世界名車好麼?(轎車&商務車)

世界名車的車標及簡介


沃爾沃(VOLVO)也譯為"富豪",商標由圖示和文字商標兩部分組成。其圖形商標畫成車輪形狀,並有指向右上方的箭頭。文字商標"VOLVO"為拉丁語,是滾滾向前的意思,寓意著沃爾沃汽車的車輪滾滾向前和公司興旺發達,前途無量。沃爾沃是瑞典所生產的一種有名轎車。它是由兩個人動議製造的,其中一人叫阿薩爾·加比利爾森(Assar Gabrielsson),另一個人名叫古斯塔夫·拉爾森(Gustav Larson)。1924年拉爾森和加比利森在斯德哥爾摩飯店的一次小龍蝦宴上相遇,加比利爾森向他建議,一起開發轎車。這時在瑞典市場上每年銷售的15000輛轎車,95%是從美國進口的。1925年加比利爾森拿出自己錢15萬克朗中的一部分來製造樣機。除了轎車以外,沃爾沃還生產載貨汽車和計程車。1956年沃爾沃推出121型轎車,到1965年生產的121曾稱為Amazon,但此名除了在其國內市場外,其他市場均不用。因為德國的摩托車生產者Kreidler宣稱他們已註冊用了這個名字,從此沃爾沃車就不曾用過名字,都用數字號來標明車型。
現在的沃爾沃汽車公司是一個很大的集團,該集團不但生產汽車(轎車和載貨汽車),還生產工程和農用車輛、飛機及船用發動機等,在北歐是最大的企業集團。1979年該集團將轎車製造部分獨立,命名為沃爾沃汽車公司(Volvo Car Corporation)。1999年初,該公司被美國福特汽車公司買下。沃爾沃轎車,一般說來屬於中高檔車,其960系列轎車在美國市場上屬於豪華轎車。

 

德國。1873年,擔任Dentz發動機廠技術部主任的哥特裡布 · 戴姆勒,在給妻子寄去的明信片上,信手畫上了一顆三叉星以代表他當時的住處,並特別聲明:總有一天,這顆吉祥之星將會照耀我畢生的工作。1890年,這顆吉祥星開始用於新成立的戴姆勒公司的產品上。1899年3月,艾米 · 耶裡耐克(當時擔任奧地利駐匈牙利總領事和戴姆勒汽車公司管理委員會的委員)駕駛以女兒梅賽德斯(溫文而雅之意)命名的汽車,在"尼斯之旅"汽車大賽上一舉奪魁後,他建議戴姆勒公司生產的汽車都用"梅賽德斯"來命名,戴姆勒欣然同意。1901年,由威廉·邁巴赫設計"Simplex"牌汽車首次採用"戴姆勒·梅賽德斯"作為商標。1909年,戴姆勒公司將一顆大三叉星和四顆小三叉星及"梅賽德斯"置於圓環之中;1923年,又將三叉星置於發動機散熱器之上。從此,這顆吉祥的三叉星迎風傲立,氣度高雅,煞是奪目。

 

德國。卡爾·拉普和馬克斯佛裡茨在慕尼克創建了巴依爾飛機公司;1917年,該公司改為依爾發動機有限公司,這就是巴依爾公司簡稱(BMW)的來歷;1918年公司改為現在的名稱  寶馬汽車公司。"寶馬"曾譯為巴依爾。由於寶馬公司是以生產航空發動機開始創業的,所以商標中的藍色為天空,白色為螺旋槳,這是"寶馬"商標的第一大特點;第二大特點就是"寶馬"汽車的散熱器(車鼻)中間那兩個金屬方框進氣格柵。BMW(寶馬)是公司全稱"Bayerische Motorenwerke AG"的縮寫。"寶馬"採用了內外雙圓圈的圖形,並在雙圈圓環的上方,標有BMW字樣的商標。整個商標就像藍天、白雲和運轉不停的螺旋槳,喻示寶馬公司淵源悠久的歷史,既象徵該公司過去在航空發動機技術方面的領先地位,又象徵公司的一貫宗旨和目標:在廣闊的時空中,以最新的科學技術、最先進的觀念,滿足顧客的最大願望,反映了公司蓬勃向上精神和日新月異的新面貌。
 

歐寶"曾譯為奧貝爾,取自創始人阿德姆·奧貝爾的姓氏。商標是由圖案和文字兩部分組成。圖案是代表公司的技術進步和發展,又像閃電一樣劃破長空,震撼世界,喻示汽車如風馳電掣,同時也炫耀它在空氣動力學方面的研究成就;文字"OPEL"是創始人的姓氏。1862年,阿德姆·奧貝爾(Adan Opel)在呂塞爾海姆創建了歐寶公司,公司最初生產縫紉機、自行車。1897年開始生產汽車,1924年,公司建成德國第一條生產汽車的流水線,使汽車產量猛增,在德國廉價車領域獨佔鏊頭。另外,奧貝爾家族可能對當時的德國政府存在顧慮, 於1929年將公司80%的股份賣給美國通用汽車公司,從此,歐寶汽車公司成為美國通用汽車公司在德國的子公司。
 

大眾汽車公司的德文Volkswagenwerk,意為大眾使用的汽車;圖形商標是德文Volkswagenwerk單詞中的兩個字母V和W的疊合,並鑲嵌在一個大圓圈內,然後整個商標又鑲嵌在發動機散熱器前面格柵的中間。圖形商標形似三個"V"字,像是用中指和食指作出的V形,表示大眾公司極其產品"必勝-必勝-必勝"。文字商標則標在車尾的行李箱蓋上,以注明該車的名稱。大眾商標
世界名車的車標及簡介


沃爾沃(VOLVO)也譯為"富豪",商標由圖示和文字商標兩部分組成。其圖形商標畫成車輪形狀,並有指向右上方的箭頭。文字商標"VOLVO"為拉丁語,是滾滾向前的意思,寓意著沃爾沃汽車的車輪滾滾向前和公司興旺發達,前途無量。沃爾沃是瑞典所生產的一種有名轎車。它是由兩個人動議製造的,其中一人叫阿薩爾·加比利爾森(Assar Gabrielsson),另一個人名叫古斯塔夫·拉爾森(Gustav Larson)。1924年拉爾森和加比利森在斯德哥爾摩飯店的一次小龍蝦宴上相遇,加比利爾森向他建議,一起開發轎車。這時在瑞典市場上每年銷售的15000輛轎車,95%是從美國進口的。1925年加比利爾森拿出自己錢15萬克朗中的一部分來製造樣機。除了轎車以外,沃爾沃還生產載貨汽車和計程車。1956年沃爾沃推出121型轎車,到1965年生產的121曾稱為Amazon,但此名除了在其國內市場外,其他市場均不用。因為德國的摩托車生產者Kreidler宣稱他們已註冊用了這個名字,從此沃爾沃車就不曾用過名字,都用數字號來標明車型。
現在的沃爾沃汽車公司是一個很大的集團,該集團不但生產汽車(轎車和載貨汽車),還生產工程和農用車輛、飛機及船用發動機等,在北歐是最大的企業集團。1979年該集團將轎車製造部分獨立,命名為沃爾沃汽車公司(Volvo Car Corporation)。1999年初,該公司被美國福特汽車公司買下。沃爾沃轎車,一般說來屬於中高檔車,其960系列轎車在美國市場上屬於豪華轎車。

 

德國。1873年,擔任Dentz發動機廠技術部主任的哥特裡布 · 戴姆勒,在給妻子寄去的明信片上,信手畫上了一顆三叉星以代表他當時的住處,並特別聲明:總有一天,這顆吉祥之星將會照耀我畢生的工作。1890年,這顆吉祥星開始用於新成立的戴姆勒公司的產品上。1899年3月,艾米 · 耶裡耐克(當時擔任奧地利駐匈牙利總領事和戴姆勒汽車公司管理委員會的委員)駕駛以女兒梅賽德斯(溫文而雅之意)命名的汽車,在"尼斯之旅"汽車大賽上一舉奪魁後,他建議戴姆勒公司生產的汽車都用"梅賽德斯"來命名,戴姆勒欣然同意。1901年,由威廉·邁巴赫設計"Simplex"牌汽車首次採用"戴姆勒·梅賽德斯"作為商標。1909年,戴姆勒公司將一顆大三叉星和四顆小三叉星及"梅賽德斯"置於圓環之中;1923年,又將三叉星置於發動機散熱器之上。從此,這顆吉祥的三叉星迎風傲立,氣度高雅,煞是奪目。

 

德國。卡爾·拉普和馬克斯佛裡茨在慕尼克創建了巴依爾飛機公司;1917年,該公司改為依爾發動機有限公司,這就是巴依爾公司簡稱(BMW)的來歷;1918年公司改為現在的名稱  寶馬汽車公司。"寶馬"曾譯為巴依爾。由於寶馬公司是以生產航空發動機開始創業的,所以商標中的藍色為天空,白色為螺旋槳,這是"寶馬"商標的第一大特點;第二大特點就是"寶馬"汽車的散熱器(車鼻)中間那兩個金屬方框進氣格柵。BMW(寶馬)是公司全稱"Bayerische Motorenwerke AG"的縮寫。"寶馬"採用了內外雙圓圈的圖形,並在雙圈圓環的上方,標有BMW字樣的商標。整個商標就像藍天、白雲和運轉不停的螺旋槳,喻示寶馬公司淵源悠久的歷史,既象徵該公司過去在航空發動機技術方面的領先地位,又象徵公司的一貫宗旨和目標:在廣闊的時空中,以最新的科學技術、最先進的觀念,滿足顧客的最大願望,反映了公司蓬勃向上精神和日新月異的新面貌。
 

歐寶"曾譯為奧貝爾,取自創始人阿德姆·奧貝爾的姓氏。商標是由圖案和文字兩部分組成。圖案是代表公司的技術進步和發展,又像閃電一樣劃破長空,震撼世界,喻示汽車如風馳電掣,同時也炫耀它在空氣動力學方面的研究成就;文字"OPEL"是創始人的姓氏。1862年,阿德姆·奧貝爾(Adan Opel)在呂塞爾海姆創建了歐寶公司,公司最初生產縫紉機、自行車。1897年開始生產汽車,1924年,公司建成德國第一條生產汽車的流水線,使汽車產量猛增,在德國廉價車領域獨佔鏊頭。另外,奧貝爾家族可能對當時的德國政府存在顧慮, 於1929年將公司80%的股份賣給美國通用汽車公司,從此,歐寶汽車公司成為美國通用汽車公司在德國的子公司。
 

大眾汽車公司的德文Volkswagenwerk,意為大眾使用的汽車;圖形商標是德文Volkswagenwerk單詞中的兩個字母V和W的疊合,並鑲嵌在一個大圓圈內,然後整個商標又鑲嵌在發動機散熱器前面格柵的中間。圖形商標形似三個"V"字,像是用中指和食指作出的V形,表示大眾公司極其產品"必勝-必勝-必勝"。文字商標則標在車尾的行李箱蓋上,以注明該車的名稱。大眾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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