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案件時,除合議庭評議以外的全部活動,包括法庭調查、辯論、宣告判決都要公開進行。
公開審判原則 中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之一。“秘密審
判原則”的對稱。指人民法院對訴訟案件的審理及判
決,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都應在法庭上公開進行,允許
群眾旁聽,允許記者和其他人採訪和報導。審判公開原則
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并掌握政权
以后,各国相继规定了审判公开制度。在社会主义国家也
都实行审判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审
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据此,
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均规定了人
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公开审判的原则。根据中国诉讼法
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稳私(或阴私)或者法律另有
规定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在民事诉讼中,离婚案件、涉及
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
审理;在刑事诉讼中,对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
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
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任何案件,不论是否
公开审理,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进行。实行公开审判原
则,便于人民群众监督审判工作,有利于提高审判人员的
工作责任感,改进审判作风;有利于核实证据,查清案情;
也有利于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