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麼叫國際旅遊者?哪些人是國際旅遊者,哪些人不是國際旅遊者。
答:1937年由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統計委員會提出的定義為:離開自己的居住國家到另一個國家訪問超過24小時以上的人。並且界定以下幾種人為旅遊者:(1)為娛樂、家庭和健康原因而旅行的人。(2)為參加國際會議而旅行的人。(3)為商業原因而旅行的人。(4)在海上巡遊途中停靠某地,既使逗留時間不超過24小時的人。界定以下幾種人不屬於旅遊者:(1)不论是否签了合同而到另一个国家从事某一职业的人。(2)到国外居住的人。(3)寄宿在学校的学生。(4)居住在边境地区而跨越边界到邻国工作的人。(5)途经一个国家但不停留的旅行者,包括那些旅行时间超过24小时的人。1963年在罗马举行的联合国旅行和旅游会议上提出的游客的定义为“除为获得一个有报酬的职业以外,基于任何原因到一个不是常住国家去访问的人”。1991年,世界旅游组织在加拿大召开的旅游统计国际大会上,对国际旅游者的定义作了重新修整:“游客”指一个人到他通常居住的国家以外的另一个国家旅行,时间不超过一年,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从访问国获得经济利益;“旅游者”指一个游客至少一夜,最多不超过一年,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从访问国获得经济效益;“当日游客”指一个游客在访问国停留不超过24小时并不过夜,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从访问国获得经济利益。1979年,我国国家统计局对国际旅游者作了如下规定:凡是来我国参观、旅行、探亲、访友、休养、考察或从事贸易、业务、体育、宗教活动、参加会议等的外国人、外籍华裔、华侨和港澳同胞,均属我国的国际旅游者。规定来华旅游入境人数不包括下列人员:应邀来华访问的政府部长以上官员,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外交人员以及随行的家庭服务人员和受赡养者,常住我国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记者、商务机构人员等,乘坐国际航班过境不需要通过护照检查进入我国口岸的中转旅客,边境地区往来的边民,回大陆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已在我国定居的外国人和原已出境又返回在我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已归国的我国出国人员。
2、简述旅游者的基本分类方法。
答:根据不同需要,可以对旅游者进行不同的分类。按地域特征划分,可将旅游者分为旅游者,包括国际旅游者(洲际旅游者、洲内旅游者)、国内旅游者;短途旅游者,包括国际旅游者和国内旅游者。按旅游交通运输方式划分,可将旅游者分为徒步旅游者、骑马旅游者、自行车旅游者、汽车旅游者、火车旅游者、飞机旅游者以及轮船旅游者。按旅行社组织旅游的方式划分,可将旅游者分为团队旅游(包价旅游)者和散客。按旅游者的年龄划分,可将旅游者分为儿童旅游者、青年旅游者、中年旅游者和老年旅游者。按旅游者的旅游动机划分,可将旅游者分为因生理动机、文化动机、交际动机、地位与声望动机出游的旅游者等。
3、简述散客旅游的主要特点及发展散客旅游应具备的条件。
答:散客相对于包价旅游者来说具有以下明显特点:①自主性,即在决定旅游线路、旅游产品的购买方面,在旅游日程的安排方面有更大的自主权。②灵活性,即可随时改变初衷,可以临时增减旅游节目和旅游日程。③多样性,即旅游者更富有个性,其出游动机更加复杂多样,旅游需求更加丰富多彩。发展散客旅游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发达的交通运输。②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③高效的信息和通讯服务。④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国际旅游是指跨越国界的旅游活动。包括入境旅游和处境旅游。前者指外国居民到本国的旅游活动,后者指本国居民到他国的旅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