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市政管理局政策法規處處長賀大文說,新《規則》是根據1993年12月20日建設部、公安部聯合下發的《城市公共交通車船乘坐規則》和2000年5月1日實施的《鄭州市公共交通車輛乘坐規則》,並結合鄭州市的實際情況重新修訂的。賀處長表示,由於近年來計程車被納入了城市公共交通車輛行列,因此新《規則》中所稱的公共交通車輛指的是公車、計程車等。
據悉,新《規則》規定,赤膊者、醉酒者、無人監護的精神病患者、重症病人及無成年人帶領的學齡前兒童,禁止乘车。携带宠物的严禁乘车。无人售票车车厢内不设找兑,乘客乘坐前应备好零钱,新《规则》规定,多投币者不能向后上车者索兑,也不能从钱箱里取钱。此外,今后在郑州乘坐出租车不能像原来那样“招手即停”,新《规则》规定,乘坐公共交通车辆,须在站台或指定的停靠站点依次候乘,禁止在车行道上候车和拦截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