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我在人行道騎電動車時,身背小挎包和踏板上放二個小袋子因為頸椎發作而昏迷。地點正好在武漢十醫院對面,三五分鐘後,交通警趕到,十醫院120救護車也趕到了 ,交通警把我的車拖走,拿走我的二個小袋子,但是事後說沒有拿走我的跨包,(我的跨包裡面有7870圓現金,康佳A68新手機一部,還有二個存摺和身份證。) 請好心的朋友交我怎樣拿回我的現金和手機?
先去找个律师 询问一下 然后在找当时的目击人 然后在去找医院 说要上诉它门 你的现金丢了 他们可能会帮你忙的 但是小心官官相互 慎重
“因为颈椎发作而昏迷”,“交通警把我的车拖走,拿走我的二个小袋子”,这是你亲眼所见还是后来听他人说的?如果是你亲眼所见,那么可以在与他们先进行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可以述之于法律。毕竟现在是法制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