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單列市出現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是讓一些大城市在國家計畫中實行單列,享有省一級的經濟管理許可權,而不是省一級行政級別。設立計畫單列市之初,並未對行政級別做明確解釋。
計畫單列市的設立是分批的,到1993年共先後設立計畫單列市16個:瀋陽、大連、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寧波、廈門、濟南、青島、武漢、廣州、深圳、成都、重慶、西安。
1993年,國務院決定撤銷省會城市的計畫單列,計畫單列市只剩6個。同年,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宣佈,原先16个计划单列市行政级别为副省级,包括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和6个计划单列市,而这些城市统称副省级城市。1997年,重庆设立直辖市,不再是计划单列市。
现在有15个副省级城市:
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
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