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因為這樣安全.

禮讓斑馬線 從文明倡議到剛性法條

  你還記得“禮讓斑馬線”的文明行車倡議嗎?如今,文明倡議,已經以法條的身份來規範人們的行車。這一年來,你是不是有這樣的感覺:汽車途經斑馬線時,邊鳴笛邊轟油,警告行人“車來了”的情況少了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中明確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还是以混合交通为主的交通现状,没有相应的保护设备和防护措施。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特别指出这一点,给予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绝对权利的保障,这也是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立法体现。从立法本意的角度来讲,相对于机动车的通行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则是更为重要的。

  这样的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同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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