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道路交通安全法:電動自行車屬非機動車
(2004-05-01 10:51:23)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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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5月1日電(記者沈路濤、田雨)電動自行車到底算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它能不能上路行駛?1日起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將電動自行車納入了非機動車的範疇,但對於能否上路行駛未作明確規定。关于非机动车上路问题,法律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
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这就意味着,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将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依据我国1988年出台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而电动自行车恰恰是自行车加装机械动力的一种交通工具。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附则一章中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明确将电动自行车归入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