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乘坐公共汽車、電車的乘客可以拒付車費?

《上海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條例》規定,乘車人所乘坐的公共汽車和電車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絕支付車費:
  (1)營運車輛上未按規定標明營運收費標準的;
  (2)駕駛員或者售票員不出具或者不配備符合規定的車票憑證的;
  (3)裝有空調設施的車輛上未按規定開啟空調或換氣設施的;
  (4)裝有電子讀卡機的車輛上因電子讀卡機未開啟或發生故障,無法使用電子乘車卡的。


參考資料
b藫(在半路,l挼綈T目的地在乘坐期間發生某種事故,可以不用付車費。
例如:公共汽車翻車。電車起火等。
如果造成人員的傷亡,還可以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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