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黃金周”期間,全國各地火車站檢票員們這幾天經常遇到這種尷尬,一些乘客拿著頭一天已經過期的車票興沖沖地要求上車,他們的理由是:火車票上不是明明寫了“在3日內到有效嗎”? 

鐵路部門對這種情況的解釋是,現在全國統一印製的火車票上注明的是並列的兩行字,第一行是“限乘當日當次車”,第二行是“在3日內到有效”(短途車為2日內到有效),這兩行字中間並沒有標點符號,只有把這句話連起來念才能正確理解,之前提到的那些乘客只認准下面一行字,不免產生歧義。 

鐵路部門還解釋說,如果乘客無法趕上當日當次車,這張火車票在火車開行之前以及開行2小時內經過改簽仍然有效,沒有改簽的票自然作廢9ef。但每張票只能改簽一次,而且根據列車實際售票情況,一張硬臥票很可能會改簽成硬座票,改簽之後不能退票。 
打個比方:比如你元旦從上海去合肥,你可以中途去蘇州、無錫、南京等地下車玩,拿著這張票改
簽其他車次恢復旅行,但必須在3號24點之前走出合肥站出站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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