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怎樣和南航聯繫?要怎樣的程式?我沒有網友可以幫幫我?
機票代售點 

有幾種方式: 
1、和航空公司合辦,掛在某航空公司名下; 
2、也是傳統正規的代售點:向地方民航管理局或民航總局提出申請,他們會告訴你要哪些。大概要交5萬保證金之類吧。也可以和現有的代獸點合作。 
3、現在有些公司搞電子客票,手續簡單些,和航空公司市場部門直接聯繫。 

代理人管理的有關規定 ——
民航局有關規定:
一、 為規範航空客運銷售企業市場銷售行為,民航總局要求於1999年底前所有航空客運銷售企業參加BSP運作,安裝BSP自動出票機,銷售BSP中性客票。

二、 空運銷售代理業的業務範圍分為以下兩類: 
1、一類空運銷售代理業,經營國際航線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航線的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

2、 二類空運銷售代理業,經營國內航線除香港、澳門、臺灣地區航線外的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


三、 銷售代理業的設立條件: 
1、具備國家企業法人資格,其營業執照主營和兼營範圍有"代理航空運輸業務"項。

2、註冊資本要求:
(1)經營一類代理業務,註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
(2)經營二類代理業務,註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五十萬元。
(3)每增設一個分支機搆或一個營業分點,應增加註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

3、具備下列營業條件:
(1)有固定的獨立營業場所。
(2)有電信設備和其他必要的營業設施。
(3)有民航運輸規章和與經營銷售代理業務相適應的資料。
(4)有至少三名取得航空運輸銷售人員業務合格證書的從業人員。
代理人上崗證每三年要複訓,過期無效。

四、 審批登記程式: 
1、經營空運銷售代理業務,應按以下程式申請:
(1)經營一類代理,應當向民航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
(2)經營二類代理,應當向營業機構所在地的民航地區行政管理機構提交書面申請。

2、申請經營空運銷售代理業務,應當提交下列檔、資料:
(1)申請書
(2)企業章程
(3)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簡歷及銷售業務人員名冊
(4)營業設施和電信設備情況
(5)驗資證明
(6)經濟擔保證明
(7)航空運輸銷售人員相應業務合格證書的影印件
(8)民航運輸企業出具的委託代理意向書
(9)其他需要提交的檔、資料

以上摘自《南方航空公司》網站
銷售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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