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的月票公車太少了,有的甚至拿一部分外出營運,為小集體利

月票公車在僅有的車輛狀況,自行用作其他營運,為小團體賺外塊.這是否屬於侵害消費者利益?@multimore@他們把車拿去做校車該不該呢?
當然是!政府對公交企業有很多優惠,包括稅收,就是車輛年檢都有傾斜,同樣的情形,私車過不了,公交沒問題,這是慣例,也是公共事業的一項福利!外出營運,為了補貼普通公共運營的虧損是可以的,其他營運,為小團體賺外塊.這肯定影響為普通消費者服務,一定侵害消費者利益!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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