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私出國,30天內才能辦完護照的規定從現在起改為15天;如果出國治病、奔喪、探望危重病人等,還可急事急辦,5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辦理出國的各項手續。這是公安部近日向全國公安機關下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審批、簽發管理規範》中的規定。這一新規範的實施,再次簡化了公民辦理因私出國的手續。
新規範除要求公安機關對出國參加緊急商務活動、出國留學、開學時間臨近,公派出國留學,前往國入境許可證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及公安機關認為確屬緊急的其他情況的出国人员急事急办,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出国的各项手续外,还可在申请人自愿的情况下,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为其寄送护照。
新规范同时规定,归侨、侨眷、60岁以上的公民,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的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及出国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申请人,可免交亲友在国外的居住证明。人户分离、在外打工的三资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中方雇员,在暂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可在暂住地办理出国商务手续。另外,新规范对公民出国旅游的手续办理也做出相应简化:公民只需向公安机关提交有权组团旅行社出具的发票或申请人本人在国内银行4000美元以上或其它等值国际流通货币的外汇存款证明即可。
申办手续:凭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户籍证明到公安机关领取1式2份"公民因私事出国(境)申请审批表",按要求逐项仔细填写,贴上本人近斯正面免冠照片(规格:小2寸)请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准备好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申请出国探亲访友的,须提交亲友寄来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或在中国银行存入4000美元,由银行开具存款证明也可以办理。
将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户籍证明做一份复印件。
带上填好的审批表、2张小2寸规格的照片、邀请信(或银行存款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户籍证明(交验原件、复印件存档),到公安机关交验,待批复。一般20个工作日后,被批准的人到申办地点可领到护照,未被批准的人也将得到通知。因私护照的有效期为5年,可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5年。
收费标准:申请手续费5元人民币,工本费100 元;护照延期或加注,每人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