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公證是公證機構依法證明當事人的身份真實、合法的活動。身份公證書主要用於當事人從事民事、經濟活動時證明其身份情況。身份可分為一般身份和特殊身份。一般身份指公民的居民身份和社會地位、職業等;特殊身份指公民因法律上的授權而享的特殊資格。
當事人申辦身份公證,應當親自向其住所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並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名簿和所在單位根據檔案記載出具的證明。
要求公證特殊身份的,還應提交取得特殊身份的資格證書。如申請證明其是某項活動的首席代表,则需提供授权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身份公证必须由本人亲自申办,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必须提交其他足以证明其身份真实、合法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