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護照所需共同材料及辦理步驟
1. 到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或郵局申請護照 。
2. 申請時提交戶口本 , 身份證正本和影本 。
3.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 照片要求見《中國公民因私出國證件照片標準》 ) 。
4. 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
5. 提交字跡端正內容完整的出國申請表,單位意見欄上由單位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詳細的說明已印在出國申請表上)。
6. 本人為單位法人代表的,須提交稅務機關出具的企业近期纳税证明或企业近期交税单(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7. 如有因私护照需上交;办理过因公出国护照的,须提交省外办出具的因公护照已收回的证明。
8. 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参加团队出国旅游所需另外材料
1 . 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盖有 " 自费旅游、不准报销 " 印章的个人全鹅旅游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经省旅游局盖章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审核证明》。
2 . 本人若系中共党员须提交单位党委一级出具的出国期间保留党籍证明。
出国劳务、就业所需要另外材料
1. 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经营公司出具的对外经济合作资格的证明(复印件),以及经营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说明。
2 . 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出国探亲访友、个人旅游、商务培训、文化交流、定居等所需另外材料
属文化交流的,须提交省级以上文化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
办理护照补发(换发)所需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
2.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3 张 ( 照片要求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证件照片标准》 ) 。
3. 提交字迹端正内容完整的护照补发(换发)申请表。
4. 护照遗失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护照在国外遗失的,须提交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旅行证)。
5. 护照遗失声明作废的登报证明(市级以上报纸)。
6. 换发护照须提交本人护照及护照复印件(包括护照内资料页)
说明:
1. 申请人护照遗失申请补办时需改变原出境事由或前往国的,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 遗失的护照已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申请。
3. 护照遗失自报失之日起三个月后,方予补发。
4. 护照被涂改、损坏,在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终结三个月后,可申请换发。
1. 到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或郵局申請護照 。
2. 申請時提交戶口本 , 身份證正本和影本 。
3.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 照片要求見《中國公民因私出國證件照片標準》 ) 。
4. 提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
5. 提交字跡端正內容完整的出國申請表,單位意見欄上由單位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詳細的說明已印在出國申請表上)。
6. 本人為單位法人代表的,須提交稅務機關出具的企业近期纳税证明或企业近期交税单(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7. 如有因私护照需上交;办理过因公出国护照的,须提交省外办出具的因公护照已收回的证明。
8. 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参加团队出国旅游所需另外材料
1 . 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盖有 " 自费旅游、不准报销 " 印章的个人全鹅旅游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经省旅游局盖章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审核证明》。
2 . 本人若系中共党员须提交单位党委一级出具的出国期间保留党籍证明。
出国劳务、就业所需要另外材料
1. 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经营公司出具的对外经济合作资格的证明(复印件),以及经营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说明。
2 . 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出国探亲访友、个人旅游、商务培训、文化交流、定居等所需另外材料
属文化交流的,须提交省级以上文化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
办理护照补发(换发)所需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
2.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3 张 ( 照片要求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证件照片标准》 ) 。
3. 提交字迹端正内容完整的护照补发(换发)申请表。
4. 护照遗失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护照在国外遗失的,须提交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旅行证)。
5. 护照遗失声明作废的登报证明(市级以上报纸)。
6. 换发护照须提交本人护照及护照复印件(包括护照内资料页)
说明:
1. 申请人护照遗失申请补办时需改变原出境事由或前往国的,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 遗失的护照已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申请。
3. 护照遗失自报失之日起三个月后,方予补发。
4. 护照被涂改、损坏,在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终结三个月后,可申请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