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居民身份證

如何辦理居民身份證

1、第一次申領

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從生日起三十日內應持戶口名簿,由本人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並按規定交納工本費。

2、居民身份證換領

凡是因常住戶口所在地發生變化(本市區內、縣內變化除外)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居民身份證被汙損失或殘缺不能辨認;以及居民身份證登記內容需要變更、更正等情況、應辦理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換領辦法:本人持舊的居民身份證,在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填写(换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并交纳10元工本费办理换证。因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化换证一般应在迁入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办理换证手续。

因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如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项目变更应在履行申请变更、更正手续后办理换证,因有效期满而换证,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办理换证手续。使之能在期满前拿到新证。

3、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

居民身份证遗失,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三个月仍未找到的,本人持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审批表)、罅隙写明遗失经过,由民警调查核实并交所领导签署意见或对居民身份证遗失进行公告后,同意后方可补领。补领时应交工本费。补领新证后,若又找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交给派出所。

4、申领临时身份证须知

如果因出差或办理其他事务急需居民身份证,可在申请换、补领身份证的同时,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申领方法如下:

本人在派出所领取并填写《申领临时身份证审批表》,经派出所领导批准后到分局签发临时身份证。

5、发现身份证编码错误的处理

凡是发现本人身份证编码错误或与他人编码重码,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点派出所报告经民警核实确实有误,应办理换证(见办理换证须知)。凡是与他人重码的,经查如属另一人编码错误,则不需换证。民警会通知编码错误的人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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