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交雙方婚姻狀況證明(國外的證明須經公證機構公證);
2. 提交申請人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人事部門關於申請人與前往投靠人是未婚夫妻的證明;
3. 提交國外人員出具的經前往國公證機構公證或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要求國內人員去完婚的證明;
4. 前往未與我國建交的國家還須提交有效的入境證明。
申辦簽證
1. 向申請前往國的使、領館提交有效的中國護照或出入境證件。
2. 缴验与申请签证有关的证明,如前往国的入境许可证明。
3. 申请人填写签证申请表,由于签证不同,申请人填写的表格也不同,有的国家还规定申请人用前往国的文字填写,缴付若干张与护照相同的照片。
4. 同前往国驻华使、领馆的官员会见,回答官员提出的问题。
5. 前往国驻华使、领馆将申请人的材料报国内有关部门审核。
6. 前往国的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后,将意见通知该国驻华使、领馆,如果同意就由使、领馆签发签证,如不同意,使、领馆也将告知申请人。
7. 获得前往国签证的申请人应缴纳签证费用。与我国订有互免签证费协议的,可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