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

如何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
一、簡要說明

申請人在國內提出商標註冊申請後6個月內,到《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其他成員國申請註冊同一商標要求優先權的,應向商標局提出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申請書。
二、辦理途徑
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如意誠信商標代理公司來辦理。
三、辦理步驟
(一)委託商標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如意诚信商标代理公司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供的申请书件
1、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
2、原商标注册申请书复印件;
3、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直接到如意诚信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应在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上加盖其印章。
五、规费的缴纳
每件优先权申请应缴纳规费1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申请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申请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六、《优先权证明书》的领取
申请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如意诚信商标代理公司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优先权证明书》。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优先权证明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提供的有关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类别、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等原申请资料应当准确无误。
3、直接到如意诚信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的,商标局一般自申请人提交申请后2周内,按照申请书所填写的联系地址通知申请人领取《优先权证明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优先权证明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八、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3年12月完成,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请人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的,应向商标局提出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