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人需要具備什麼條件?可以收養多名子女嗎?

收養人需要具備什麼條件?可以收養多名子女嗎?
法律規定,作為收養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無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年滿30周歲。
在通常情況下,收養人只能收養1名子女。
但是,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1名子女的限制。
參考法條:《收養法》第六條、第八條。
收养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多名子女吗?
法律规定,作为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30周岁。
在通常情况下,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
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子女的限制。
参考法条:《收养法》第六条、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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