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員申領《暫住證》需要具備哪些條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據《上海市外來流動人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外來人員需要在上海市從事務工、經商活動的,應當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申領《上海市外來人員暫住證》,公安派出機構應當予以審查,對符合發證條件的應當發給暫住證。根據規定,申領暫住證的外來人員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一)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
(二)在上海市有合法的居住場所;
(三)有正當的務工、經商理由。

在申領暫住證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

(二)二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三)住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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