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護照相關問題

在什麼情況下,已經辦理並已經使用過的護照,可以被認為是無效的?
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
  案件當事人拒不交出護照的,前款規定的國家機關可以提請護照簽發機關宣佈案件當事人的護照作廢。
2護照持有人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或者護照遺失、被盗等情形,由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该护照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护照无效。
3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
4伪造、变造的护照,或者出售的护照是无效的
5已过有效期的护照
1。护照是有期限的 过期了当然无效了
2。那个人已经不存在了《护照法》规定:护照持有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由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该护照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护照无效。
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持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护照或者冒用他人护照出入国(边)境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出境入境管理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非法护照由公安机关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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