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公务出国的概念
二、《出境入境管理法》赋予公民出境入境的正当权益
三、申请出国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什么人不批准出境
五、审批机关的法律责任
六、公民因私出国如何申领《申请表》
七、公民如何办理因私出国申请手续
八、公民申请出国需提交哪些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九、公安机关对公民因私出国签署单位意见有何要求
十、护照的种类
十一、公安机关审批颁发护照的时限
十二、公民如何办理护照延期
十三、公民如何申请补发、换发护照
十四、关于出境登记卡
十五、在境外的中国公民如何办理回国手续
十六、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检查
十七、中国公民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
十八、中国公民如何办理出国留学
十九、公民劳务出国和境外就业的有关规定
二十、打击非法移民维护出入境秩序
二十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依法办事
一、非公务出国的概念
修改后的《实施细则》规定,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入境,所称“私事”是指: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因此,公民非公务出国除主要指公民因私人事务出国外,还应当包括那些仅代表企、事业行为而不代表国家、政府行为的企、事业人员因业务工作需要的出国申请。这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出境入境管理法》赋予公民出境入境的正当权益
1、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除《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条规定的5种不准出境的情形外,都可以得到批准。
2、公安机关对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境申请,应当在法定的30天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3、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的主要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由持证人保存、使用。除公安机关和原发证机关有权依法吊销、收缴,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扣留证件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扣留证件。
4、中国公民凭签发机关签发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出境、入境,无需办理签证。
5、中国公民回国后再出境,无须再办理国内审批手续。
6、公民短期出国返回后凭护照在原居住地恢复常住户口。
7、因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受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公民,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3日至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申请出国人员的法律责任
1、中国公民出境后,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中国公民出境、入境,从对外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向边防检查机关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记卡,接受边防检查机关检查。
3、公民领取护照,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短期出境的,办理临时外出的户口登记。
四、什么人不批准出境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审批机关的法律责任
除应当依法积极维护和保障申请人出境入境的正当权益外,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实施细则》时,如有利用职权违法失职行为,情节轻微的,由主管部门酌情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民因私出国如何申领《公民因私事出国(境)申请审批表》(简称“申请表”)
公民因私事申请出国,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即可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领取“申请表”。该表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订,各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自行印制。
七、公民如何办理因私出国申请手续
居住国内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2张照片;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出境的意见;
(四)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八、公民申请出国需提交哪些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一)出国探亲访友,须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1、邀请信。具备下列之一即可:
(1)正式邀请信;
(2)有邀请内容的普通信件。
2、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资格证明。具备下列之一即可:
(1)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资格证明;
(2)邀请人在前往国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3)其他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能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合法居留的证明。归侨、侨眷凭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侨办或侨联出具的归侨或侨眷证明,60岁以上的公民、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的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只提交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意见,免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二)个人出国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如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境外亲友的邀请或担保信函。
(三)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接受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必需的经济保证证明。公派留学人员出国留学,需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四)出国定居,须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机关或驻华使、领馆的定居许可证明或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
(五)出国继承财产,须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六)个人出国就业,须提交在前往国具有法律效力的聘请、雇佣单位或者雇主的聘用、聘雇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是指,经前往国公证机关公证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证明。
(七)出国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须提交国外相应的邀请函件。
九、公安机关对公民因私出国签署单位意见有何要求
工作单位或派出所负责对申请人出国签署意见,意见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审查意见应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5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境等等(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具体要求如下:
1、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2、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3、国有、集体企业员工,由所在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人员、工商联会员,分别由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商联出具意见;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雇员,由相应的中方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4、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十、护照的种类
护照,英文为Passport,意为“口岸通行证件”,它是出入境证件的主要形式,一般是由主权国家主管机关按照本国法律、法规制定和颁发,是本国公民和特定对象出入本国国境和在境外旅行使用的身份证件和国籍证明。目前各国的护照种类不尽相同,主要有: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或称官员护照)、普通护照。我国目前颁发的是国际交往中普遍使用的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以及供出入境使用的通行证、旅行证。普通护照是发给因非公务活动(或称私人事务)前往外国或旅居外国的本国公民使用的护照。它是目前世界上颁发数量最多、使用范围最广的一种护照。我国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和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颁发,主要发给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进行其他非公务活动的国内公民。另外,外交部和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还签发一种出国执行公务使用的普通护照,称为“因公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