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級船員職務適任證書
1、首次申辦三副、三管輪適任證書(包括GMDSS證書),需提供:
1)海員體格檢查表;
2)身份證影本;
3)白底彩照 (駕駛專業4張,輪機專業2張);
4)《船上培訓記錄簿》;
5)《船員服務簿》正本(如在船需提供影本);
6)專業培訓合格證正本(如在船需提供影本);
7) 毕业证书正本;
8)《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和考试合格证明》正本;
2、持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申办二副、二管轮适任证书,需提供:
1)海员体格检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白底彩照 2张;
4)《船员服务簿》正本(如在船需提供复印件);
5)原职务适任证书复印件;
6)专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持有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者,实际担任本职务满12个月后,方能申请办理二副、二管轮职务证书。
2)体检表有效期限一般为1年,若上船前三副、三管轮海上资历已较长(8个月以上),上船前可先办好体检,待本职海龄满12个月后,将体检表、服务簿复印件等寄回公司办理。
3、首次申办大副、大管轮证书,需提供:
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规定,通过大副、大管轮适任书考试的船员,海事局直接发证,实习期不再作限制。
4、首次申办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需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白底彩照 2张;
3)船上见习记录簿;
4)《船员服务簿》正本(如在船需提供复印件);
5)大副/大管轮适任证书复印件;
6)专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通过船长、轮机长适任考试和评估者,应持海事局颁发的《船上见习记录簿》完成不少于3个月相应职务的船上见习;
2)《船员服务簿》内职务应填写“实习船长”或“实习轮机长”(或相应的表述方式)。
5、适任证书再有效(包括GMDSS证书,适用于普通船员),需提供:
1)海员体格检查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白底彩照2张 ;
4)《船员服务簿》正本(如在船需提供复印件);
5)原职务适任证书复印件;
6)专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据海事局的最新规定,从今年起,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者,要参加知识更新培训;
2)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船员,5年内的本职海上资历累计不得少于12个月。
6、适任证书遗失或破损(包括GMDSS证书,适用于普通船员),申请补办,需提供:
1)书面检讨;
2)海员体格检查表(GMDSS证书除外);
3)身份证复印件;
4)白底彩照2张 ;
5)《船员服务簿》复印件;
6)原职务适任证书复印件
7)专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书面检讨中,须说明证书遗失或损坏原因,并检讨自己过失。证件补办费用自理。
2)补办的适任证书有效期不变,即与原证件有效期一致,但证件号码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