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境外領事保護和服務指南2

11、如何繼承境外遺產?

(1)《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中國公民繼承在中國境外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您應首先瞭解遺產所在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領事官員可向您提供一般性的法律諮詢;如您想獲得全面詳細的法律資訊,應向當地律師瞭解,領事官員可協助推薦當地律師。

(2)您可親自到遺產所在地自行辦理有關手續,或委託律師、親友代為辦理。

(3)辦理繼承手續前,您應根據要求在國內辦妥有关公证文件,如:继承人出生证明书、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收养关系证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等。所办各种公证文件均需附上使用国接受的外文译文,并在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交部授权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的认证及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的认证后,将上述资料交给委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中国驻外使、领馆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4)取得遗产后,您通常应向受托人或律师支付一定的费用。

12、非法进入或滞留他国,无有效证件,也无经济来源,要回国手续如何办理?

您应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如实报告本人真实、详细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职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非法出境或滞留经过等。待您的原居住地公安机关核实、确认您的身份,且您的家属已垫付您的回国费用,领事官员方可为您颁发回国旅行证件。

13、如所在国发生政治动乱、军事冲突或严重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应如何寻求领事保护和进行自我保护?

(1)您应立即与就近的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取得联系,进行注册登记,并获得最新的有关信息。

(2)您应保留好自己的重要证件和记录,包括护照、出境记录、保险和银行记录等,并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3)您应检查护照、签证是否有效,如需更新护照请即到使、领馆办理。

(4)您应将存放家中或随身携带的主要资料双备份,以防万一。同时要保证汽车安全及行驶正常,并储备必要的食品和药品。

二、中国驻外使、领馆能够提供的领事保护和服务

●当您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犯,当您与他人发生经济、劳资等民事纠纷或涉入刑事案件,并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您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提供必要的协助。

★上述协助包括向您提供初步的法律咨询,对您如何在当地进行法律诉讼予以一般性指导;应您要求,向您推荐当地律师、翻译,以帮助您进行诉讼;视情旁听法庭审理。

●如您被拘留、逮捕或正在服刑时,使、领馆可根据您的要求,对您进行探视。

●如您遭遇意外,使、领馆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您的亲属,也可对您或家属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争取赔偿提供必要的协助。

●当驻在国发生诸如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当驻在国发生政治动乱、战乱或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使、领馆将在必要时协助您撤离危险地区。

★上述协助包括为您办妥必要的旅行证件;尽可能为您安排撤离交通工具。

●当您遇到困难以致生计出现问题时,使、领馆应您本人要求,与您的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如您的亲友在国外失踪或久无音讯,您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协助您寻亲。您须向使、领馆提供被寻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等身份信息、样貌特征及在国外工作、学习、居住或逗留期间的相关线索),以利寻找。

●使、领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延期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个人资料等项办理加注,其他任何机构无权代办上述业务。

●使、领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中国公民办理公证、认证,在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办理中国公民间的婚姻登记手续,但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三、中国驻外使、领馆不能提供的领事保护和服务

●不能为您申办所在国签证和当地居留证。

●不能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工作许可证。

●不能干预法庭的审判程序,不能超越所在国法律和法规袒护您的违法行为。

●不能仲裁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不能出具任何带有仲裁性质的函件。

●不能替您出面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不能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不能为您支付酒店、律师、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不能将您留宿在外交或领事机构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

●不能为您购买免税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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