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備案手續?

辦理因公出國(境)人員備案手續,是因公出國(境)人員審查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在 下放審批許可權和簡化審批手續後加強管理的重要手段,各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做好這項工作 。根據1993年中央辦公廳《關於因公出國人員審查的補充規定》的要求,有兩部分人員因 公臨時出國(境)要填寫《因公出國(境)人員備案表》,一部分是指不另辦理因公出國(境) 人員審查手續、與出國(境)任務一起審批的正副地(廳)、司(局)、正縣(處)級幹部;另一 部分是指在出國(境)人員審查批件有效期內再次出国(境)的副县(处)级以下人员。《因公 出国(境)人员备案表》由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填写,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其主 管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按期归入本人档案。其中,副县(处)级以下再次出国(境)人员 ,还须同时向原出国(境)人员审批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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