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非法出境、入境,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出境、入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十日以下的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护照、出境入境证件应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一)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送回国内的;(二)居住国内的公民持护照、证件招摇撞骗的。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吊销和宣布作废,由原发证机关或其上级机关作出。
第二十五条 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出境入境证件,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或者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你没有违犯上面那些相关规定,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本实施细则时,如有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情节轻微的,由主管部门酌情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当事人的护照。
案件当事人拒不交出护照的,前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可以提请护照签发机关宣布案件当事人的护照作废。
第十六条 护照持有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由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该护照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护照无效。不可以,除非有某种特殊原因……
中国护照机关有权收回或吊销所发护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护照应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1)持照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送回国内的;(2)持照人持其护照招摇撞骗的;(3)持照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的。遇有上述情形的,原发照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有权做出吊销护照或宣布其作废的决定。
《护照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当事人的护照。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158221&page=2不可以,但政府条例有双面性!难说公安部门不可以随意吊销公民的因私护照。是金融系统的或国家公务员系统的么?如果是,那老板可以找借口扣留.
如果理由不正当,所有扣留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