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申請居留許可的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外國人簽證、居留許可申請表》,交1張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2、提交單位申請公函;
3、提交企業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副本或代表機構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及影本;
4、提交本人的護照,有居留證的還需提交居留證;
5、提交經年檢的外國人就業證、專家證、海上石油作業工作準證、演出證或《上海市居住證》B卡原件;
6、副董事長需提交身份確認證明原件;
7、獲得2年以上居留許可人員,如變更工作單位的,需提交市外经贸委或市外办出具的公函或《上海市居住证》B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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