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出入境需攜帶的主要證件

出入境需攜帶的主要證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護照有效期一般為5年,可以延期兩次,每次不超過5年。申請延期應在護照有效期滿前提出。

2、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此種證件分1年一次有效和2年多次有效兩種。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它駐外機關頒發。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入出境通行證。此種證件分一次有效和多次入出境有效兩種。一次有效的,在出境時由邊防檢查機關收繳。由省、市、自治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關簽發。

4、港澳同胞回乡证。此种证件有效期10年,在有效期内可以多次使用。由广东省公安厅签发。

5、前往港澳通行证。此种证件在有效期内一次使用有效。

6、往来港澳通行证。此种证件有效期5年,可以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5年。出境时,须另办好签证,并在签证的有效期内出入境。

7、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上述两种证件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和多次往返有效。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此种证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由颁发机关根据申请人出国任务所需时间长短而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此种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签发,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赴外国旅行时使用。此种护照签发给16岁以下儿童的,有效期为5年,签发给其他人员的,有效期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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