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理探親手續?

現在在法國留學,怎麼辦理國內親人的探親手續?申請父母探親簽證的具體手續
申請程式
1.帶著你的護照和房屋合同及工資單去你住地所屬的區政府,申請“接待證明” -居住面積必須保證平均16平米/人。 一定要有工資單1000歐元以上每月的工資標準,法國各地辦理機構已經停止接受給學生身份的人辦理申請。大家可以請法國朋友幫忙申請辦理。
法文: Attestation de d`accueil 
另外:需要父母的護照影本,需要填寫父母的護照號碼,出生日期,住址。***切記!!!填寫的住址要與戶口本上的住址相符,不相符申請簽證時不能用!

一般情況下,1周後信件通知你去領取Attestation de d`accueil,得到後把元件儘快郵寄回家 。
***使館要求申請簽證時必須出示原件***

2.同時,讓父母帶著戶口本去公證處辦理,你和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法文或英檔)
******法國使館可以接受的公證材料是在有效期的6個月。******

所需材料
簽證種類---赴法探親訪友
一.在法國逗留時間不超過三個月

訪友或私人會晤
Visite amicale ou privee您希望赴法探親訪友
逗留時間不超過三個月
持申根國家簽證可以在申根國家區域內自由通行,簽證上明確指出不能去的地方除外。申根國家有:德國、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西班牙、芬蘭、法國、希臘、愛爾蘭、義大利、盧森堡、挪威、荷蘭、葡萄牙和瑞典。簽證有效期最長為90天。
有簽證權的使館和總領事館:

指根據各個外交代表機構屬地管轄的規定,申根國家區域內主要目的地國家(不是必須首先到達主要目的地國)的使館或總領事館(參見“法國在華外交代表機構”)。

申請簽證:

官方護照(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因公普通護照)持有人需通過中國政府部委或某些具有此種資格的機構遞交簽證申請。普通護照持有人原則上必須親自遞交申請。


所需材料:

一張照片和一份填寫完整的短期簽證申請表,在表格上貼好近照一張;
護照有效期需超過所申請簽證有效期三個月,並附護照個人資料頁影本一份;

接待者需提供的材料:
接待者是外國人:護照影本和居留證影本;
接待者是法國公民或其它申根國家公民:身份材料影本
保額不低於3萬歐元(即30萬人民幣)的發生意外後護送回國治療的保險;
如果是探親,需提供證明親屬關係的官方材料,並需認證;
中國公民:戶口本原件、戶口本所有頁及備註的影本和翻譯件;
非中國公民而言:有效的在華居留證件;
由雇主出具的寫明當事人姓名、職務、月收入和允許其因赴法旅行請假的證明原件,該證明材料上須標明雇主的位址、聯繫方式,加蓋公司印章,還須寫上開具該證明的負責人的職務、姓名並由其簽字。同時還應附該公司雇主的營業執照影本。
“接待證明”的原件和影本。該接待證明由接待人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警察局和憲兵隊申請後開具(有可能在通過邊防檢查時被要求出示該證明);
法方出具的邀請函,寫明訪問目的;
在中國的日常收入證明(月收入或退休金或撫恤金或租金收入或銀行儲蓄)或任何與申請人個人情況有關的材料(財產證或汽車註冊證明);
經航空公司確認的往返機票的預訂單;
在一張白紙上用中文寫上您的個人地址和電話號碼。
注意事項:

所有材料都必須經翻譯公司翻譯成法文或英文;
所有影本都必須使用A4複印紙;
法國使館不接受通過信件遞交的申請,並保留詢問和索取補充材料的權利;
提供上述材料並不表示一定能夠獲得所申請的簽證。
簽證費:

簽證費用為35歐元。折合成人民幣時根據使館公佈的現行匯率計算。不收取任何其它費用。

有權受理的大使館和總領事館:
指申根國範圍內主要目的地國家的大使館和領事館(不一定是首先入境的國家),每個外交代表機構也還有各自管轄地域範圍。
(法國在中國的五個外交代表機構)
1.法國駐華大使館
Ambassade de France en Chine
北京市朝陽區三裡屯東三街3號 100600
電話 :(00.86.10) 85.32.80.80

法國使館領事處
Le Service consulaire de Pekin
電話 :(00.86.10) 85.32.81.81
電話 :(00.86.10) 85.32.82.82
傳真 : (86 10) 85.32.81.19
consulat@ambafrance-cn.org法國駐北京總領事館
(領事區域:遼寧 黑龍江 吉林 山東 北京等其他領事館不受理的中國地區)
2. 法國駐上海總領事館: 
上海市南京西路1468號中欣大廈12樓 - 200040 
電話: (8621) 62.89.74.14
傳真: (8621) 62.79.22.49 
(領事區域:江蘇、上海、浙江)
3. 法國駐廣州總領事館:
廣州市環市東路339號廣東國際大酒店主樓801室- 510098
電話: (8620) 83.30.34.05
傳真: (8620) 83.30.34.37
(領事區域:廣東、廣西、福建、海南)
4. 法國駐武漢總領事館:
武漢市建設大道566號武漢國際貿易商業中心809室 - 430022
電話: (8627) 85.77.84.03
傳真: (8627) 85.77.84.26
(領事區域:湖北、湖南、江西)
二. 申請簽證
因公護照(外交護照、公務護照或因公護照)持照人由中國政府部委或某些具有此種資格的機構代為他們辦理簽證申請。普通護照的持照人原則上則必須親自遞交材料。 
法國駐華使館北京簽證處位於外交和領事辦公樓內,地址是北京市朝陽區三裡屯東三街三號。

簽證處對外辦公時間: 
遞交申請材料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
下午:14點至16點

領取護照和簽證時間:
週一至週五下午14點到16點

3. 所需材料: 
一份正確填寫好的短期簽證申請表,在表格上貼好近照一張。

所要求的簽證期限之後至少三個月才過期的有效護照和護照上表明身份的相應頁碼的影本。 
接待人需提供的材料: 
接待人是外國人:護照影本和居留證影本

接待人是法國公民或其它申根國家公民:身份材料影本

接待方擔保材料(參見補充材料、資訊和提示的第一項內容)

涵蓋在申根國逗留期間的有效醫療保險
在北京申請的,使館門口就有保險公司的代辦處,如果拒簽,可以退全款。其它地區的可以去太平洋保險公司買“出國人員險”。價格有:30天,60天,90天的劃分。
我個人認為這家公司的便宜一點。但地區不同,也許情況稍有不同。

如系探親:需提供能證明親屬關係的官方材料,並認證

對中國公民而言:戶口本原件和所有相關內容及備註的影本

對非中國公民而言:在中國的有效居住證件

由雇主出具的寫明當事人姓名、職務和允許其因赴法探親請假的證明原件,該證明材料上須標明雇主的位址、聯繫方式以及蓋上公司章,還須寫上該證明經手人的職務、姓名並由其簽字。 
其它補充材料、資訊和提示:

接待證明的原件和影本。該接待證明由接待人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警察局和憲兵隊申請開具。有可能在通過邊防檢查時被要求出示。

法方邀請函

申請人在中國的經濟擔保

經航空公司確認的往返機票的預訂單

在一張白紙上用中文寫上您的個人地址和電話號碼

所有材料應由翻譯公司翻成法文或英文

所有材料的複印必須用A4紙******
法國大使館不接受郵寄的材料並有權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和資訊

遞交了以上所有材料並不意味著一定能得到簽證。

簽證費用表(2003年10月01日起)
簽證類型 歐元 折合人民幣*元

短期居留簽證(30天以內, 一次入境) 35.00 333.00 
短期居留簽證(30天以內, 多次入境) 35.00 333.00 
自2005年6月1日起,法國使館頒發的簽證頁面上將附加申請人照片。因此從2005年5月25日起,簽證申請人需隨材料遞交兩張近期拍攝彩色證件照(要求:背景為單一的淺色,尺寸為35x45毫米)。 
** 歐盟有關照片的新規定 **
所有的照片必須符合下列特徵。如果照片不合格,簽證申請者就必須另外提供合格的照片。兒童與成人的要求是一樣的。
照片必須是:
• 頭像居於正中,人像清晰,層次分明
• 用解析度高的相紙列印
• 照片為彩色,背景為淺色
• 尺寸:35-40毫米
• 照片為申請人近期(六個月以內)所拍,能如實地反映申請人的近期面貌
• 正面照片,正對照相機,眼睛直視鏡頭
• 拍攝整個頭部和肩膀的頂部。臉部需占整張照片的70%-80%
• 必須能清楚地看到雙眼,雙眼睜開。頭髮不能遮住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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