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科威特的簽證需要哪些材料?

中國公民赴科威特須知    
 
 科威特簽證、入境須知 

除GCC成員國公民外,其他國家公民訪科均需辦理入境簽證或入境許可,並需科人、科公司或已取得在科居住的外國人的擔保,擔保人要對被擔保者在科期間的行為負責。 

入境簽證: 

入境簽證主要分為:訪客簽證和工作居住簽證。 

1、申請訪客簽證: 

訪客簽證或入境許可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90天,入境後僅可在科居住30天。簽證費為3個科威特第納爾,入境許可免費。與科有互免簽證協議國家的公民訪科無需辦理簽證,但需申請入境許可,申請手續與申請簽證手續相同。 

由科人、科公司做擔保申請商務訪問簽證所需材料如下: 

a.簽證申請及擔保人填寫的保證書 

b.訪客護照影本 

c.擔保人簽字認證書影本&9c8nbsp;

d.擔保人發給商務訪客並注明訪問目的邀請信影本 

在科已獲得居住的外籍人為家屬申請訪科辦理簽證所需材料如下: 

a.簽證申請及擔保人填寫的保證書 

b.訪客護照影本 

c.擔保人護照原件及影本 

d.擔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影本 

e.擔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影本(適用於私營企業員工) 

f.經擔保人雇主認證的工資收入證明 

g.親屬關係認證書 

通常,臨行前訪客應前往科威特駐當地使館認證其入境簽證,並在其護照上蓋章。 

科擔保人也可憑訪客護照傳真影本為其申請簽證,申辦成功後將簽證傳真給申請人,訪客入境時由擔保人持原件在機場迎候。 

申請入境簽證需大約兩天,酒店可為商人辦理入境簽證,需一周時間,訪客來科後應在其酒店居住。 

2、延長訪問簽證: 

持訪問簽證在科停留超過30天者,逾期每天罰款10科第,違者必須繳納罰款方可離境。罰款交至科舒威赫移民局,機場不辦理罰款繳納手續。特殊情況下,訪客可在簽證有效期結束前,向移民局申請延長滯留期兩個月或臨時居住。方便起見,訪客也可每月繳納100科第(第一個月免費)在科申請延期,但滯留期不得超過一年。 

3、過境簽證: 

申請者獲第三國簽證後,在科駐外領事部門或在科港口部門可獲得最長為期7天的過境簽證,費用為2科第。非船員或航空公司員工應有已確認的離境機票。來往國家間的貨車司機及其助手可獲得多次過境簽證。 

4、工作: 

不允許持訪問簽證入境者在科工作,如欲在科求職,需首先獲得工作許可及居往。 

5、獲得居住: 

除GCC成員國公民外,其他國家公民在科長居均需申請居住證,非法居留或居住證過期者將被處以罰款並遣返。申請長居者均需有擔保人。 

6、申請工作許可: 

依據第17條款(針對國營單位中外籍人)和第18條款(針對私營單位中外籍人),移民部門可根據工作簽證發放居住。申請人應先找好接收單位,然後由科擔保人向社會事務及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申請需提供有關申請人的全部資料、護照影本和入境簽證。 

7、體檢: 

體檢需在指定醫院進行,需攜帶護照、無異議證明、一張照片並交納10科第印花稅。衛生部將據此為合格者出具健康證明,並將查出患病者遣返。在餐廳、飯店、醫院和食品公司工作的外籍人應每年接受一次體檢,並由衛生部為其發放健康許可。 

8、醫療保險計畫: 

從2000年4月10日起,衛生部向在科外籍人強制推行醫療保險計畫,規定只有在戶主繳納50科威特第納爾、妻子40第納爾、18歲以下未成年人30第納爾後,才可辦理申請、延長居住等手續。居住有效期同保險有效期直接掛鉤,如交付一年醫療保險金則只可申請有效期僅為一年的居住證。科人不在此例,科人外籍妻子和嫁給外籍人的科籍女子所生子女需繳納5科第保險金。法律規定,業主需為其員工支付保險金。1570 

9、醫療保險私有化: 

依據近期決議,衛生部已開始規劃醫療保險私有化,每人每年保險費將降至20科威特第納爾。私營醫療保險部門即將開始受保髮卡,投保者屆時可持卡在指定醫院接受醫療服務。科威特市政部門已規劃在賈哈拉、艾哈邁迪、法拉瓦尼亞新建三所醫療保障醫院,並將在未來興建更多醫療設施。 

10、醫療保險卡: 

2002年底,衛生部計畫向所有在科居住並參加醫療保障計畫的外籍人發放醫療保險卡,該卡包括持卡人照片、身份證號碼、保險結束日期等,卡上條碼可在各醫療中心電腦上顯示持卡人的全部資訊。 

11、指印、刑事犯罪情況紀錄: 

科威特境內按地域分佈四個為外籍人辦理留指印和獲得其有無刑事犯罪情況紀錄書的部門。申請者應持其護照原件及影本四張照片、社會事務和勞工部介紹信前往上述部門辦理,辦理時需用阿拉伯語填寫相應表格。內政部刑事調查部門需一星期時間進行指印比對,隨後申請者可在提出申請的部門處領取指印證明。 

12、申請居住: 

應向內政部舒威赫移民護照局申請居住,第一次申請居住者需提供下列材料(包括原件和兩份影本): 

a.擔保人填寫並簽字的表格 

b.護照 

c.工作許可 

d.無異議證明 

e.健康證明 

f.刑事犯罪情況紀錄 

g.護照照片四張 

居住有效期最長為5年,收費10科第,除第一年外每年2科第。如擔保人為政府部門,則外籍人需依法自己支付相關費用;如擔保人為私營部門,則費用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 

13、延長居住: 

前次居住有效期結束後,如仍為同一擔保人,則外籍人可申請延長居住。手續簡單,不必體檢,在社會事務和勞工部更新工作許可後,只需在居往有效期結束前至少一個月內向舒威赫的移民局護照處提出申請即可。所需材料有:a.申請者護照原件及影本b.已更新的工作許可c.擔保人同意簽字。一般由擔保人或正式代理代員工辦理延長居住手續,如本人辦理需持擔保人授權書。 

14、代理: 

科威特大部分機構均有代理,負責完成相關文書手續。代理大多為來自阿拉伯國家的外籍人,有權代填表格、完成官方相關文書手續。如其工作同政府部分部門有關,需進行正式註冊。 

15、家屬簽證: 

月收入超過最低標準的外籍人(男性),在獲得在科居住後,可為其妻子、子女擔保來科同其團聚。2000年8月28日前,外籍人月收入最低標準為:政府部門450科第,私營部門650科第;其後調整為政府部門和私營部門均為400科第。即任何國籍的外籍人,只要其月收入超過400科第,便可為其妻子、子女擔保來科團聚。外籍女子不能為其丈夫擔保辦理家屬團聚簽證,超過21歲子女,即使同其使用同一護照,也不能有其擔保辦理家屬團聚簽證。依據家屬團聚簽證獲得居住者,在獲科威特人擔保並轉居住前不能工作。家屬團聚簽證可向擔保人居住地護照部門申請,所需材料如下: 

a.用阿拉伯語填寫的申請表 

b.擔保人收入證明 

c.擔保人身份證影本 

d.家屬護照影本 

e.公證後的結婚證明和子女出生證明 

結婚證明和子女出生證明需經擔保人國家在科使館公證和科外交部認證。持家屬團聚簽證入境後,所需辦理的居住手續同持工作簽證入境者所需辦理的居住手續基本相同,也需進行體檢和留指印等,但不需工作許可和擔保人認可,但擔保人需保證將為申請人提供生活保障。親屬團聚居住費用(妻子和未成年子女)為第一年l00科第,其後每年10科第,成年子女每年200科第。無論擔保人在何部門工作,此費用均需繳納。持訪問簽證入境者,不必離境並再次返回,即可轉為家屬團聚居住。 

16、新生嬰兒: 

外籍人子女在科出生後,應立即為其辦理家屬團聚居住。此類居住對擔保人無最低工資限制,在科出生孩子的父親都可為其擔保。孩子的父母應先從孩子出生醫院拿到新生兒通知單,隨後持通知單、父母護照及身份證影本、經公證的結婚證明、填好的申請表格等,到醫院提供的新生兒登記處辦理孩子的正式出生證明。出生證費用為10科第,一星期後可取。領取新生兒通知單時,父母需為其取名。不講阿拉伯語的外籍人,名字將根據發音音譯為阿拉伯語。為新生兒辦理居住前,應先將其名字加注在父母其中一人的護照上,或單獨為其申領一本新護照。各使館在此方面要求各異,但大多要求對出生證做翻譯與原件相符認證,有的使館還要求科外交部先對出生證進行公證。新生兒獲得新護照或加注後,申請居住手續同申請家屬團聚居住手續相同,但不需體檢和留指印。所需提供材料包括:父親護照原件及其影本、父母身份證、結婚證明、工作許可、收入證明等,新生兒出生60天內,應辦好上述手續,否則將處以200科第罰款。如新生兒父親在私營單位工作,則第一、二胎第一年管理費為100科第,第三胎後第一年為200科第;如新生兒父親在國有單位工作,前三胎第一年不用繳納任何費用,其後出生嬰兒第一年需繳納100科第管理費,和每年10科第的居住費。 

17、新護照: 

如外籍人護照已過期,但居往仍然有效,則可將其居住轉至新護照上。新護照持有人應保證其舊護照居住頁上不能加蓋註銷章,否則不能申請轉居而只能重新申請居住。外籍人拿到新護照後,應立即同下列材料一起向舒威赫移民局提出申請: 

a.獲得原居住所有相關材料的影本 

b.擔保人信 

c.舊護照 

d.四張照片 

在提供有關材料後可將居住轉至新護照,其後居住繼續有效。 

18、轉擔保: 

一般情況下,如現任擔保人同意,外籍人可將其居住轉至新擔保人名下。政府雇員、家庭傭工、家屬團聚居住有一定限制。私營部門內轉居住規定比較複雜,一般只准在同一行業內進行,例如教師轉居住後只能從事同一類工作,而不能在製造業任職。家庭傭工在來科工作滿一年後,可在同一擔保人名下,轉為從事農業勞動。持第20條款類居住的家庭傭工如想轉為第18條款類居住,必須註銷其現有居住並離境後持新工作許可再次入境。但家庭傭工類居住持有者必須在獲得居住後工作滿5年後才可轉居住。根據政府同私營企業間合同來科者,在項目結束後也不能轉為其他居住,但可轉到政府其他項目。依據2001年4月開始實行的新的轉居住法令,在私營企業中工作的外籍員工在工作滿一年後,如獲現擔保人同意即可轉居住。轉居住需向社會事務和勞工部繳納10-20科第手續費,並向內政部繳納每年10科第的居住費。如原公司或企業倒閉、結業、合併或出售,則辦理轉居住手續免收手續費。申請轉居住必須先從現擔保人處獲a67得放棄及需做保的證明,新擔保人才可據此為其申請新的工作許可。如現擔保人拒絕,可向社會事務和勞工部勞資部門申訴。如能說明原擔保人不能提出充分的理由或其違反勞務合同中條款和有關法規,經裁定後可轉居住。轉居住手續完成後,外籍人不必離境後重新入境,也不必進行體檢,只需在護照上註銷原居住並辦理新居住,並繳納每年10科第的居住費即可。未能辦理轉居住者,可在辭職後離境並持新工作許可再次入境。期間不必返回原籍國,只需在科周邊任一國家皆可。向私營企業員工轉居住和發放工作許可收費的新規定已於2001年5月交內閣討論,批准後社會事務和勞工部將負責收取此項費用。內閣出於鼓勵科威特人在私營企業就業的考慮,很可能批准此項議案。依據新法令,私營企業內自由轉換居住時間限制可能增至3年,費用增至250科第,工作許可收費將由每年l0科第調高至每年50科第,更新費將由每年2科第增至每年5科第。根據第19條款自我擔保的外籍人,收費可能增至每年100科第。 

19、其他種類居住: 

除工作居住、家屬居住和家庭傭工居住外,外籍人還可獲得其他種類的居住,如學生居住和有效期三個月的醫療居住。依據第14條款,外籍人在特殊情況下,如在科期間染病等,可獲得為期一年的臨時居住,但不能獲得正式居住。同樣,已辭去在科工作,但仍需一段時間以處理個人財物事宜的外籍人,也可獲得臨時居住。1998年中,移民局規定,允許直系親屬(如父母、姐妹)在訪問簽證過期後(按規定不可延長)交付10科第/每人,獲得有效期為2-3個月的居住,但離境後需註銷。外籍商人獲得臨時居住手續簡便。在科長期居住的外籍人可依據第24條款,在證明有足夠經濟能力為生、並出具品行良好的證明後,自我擔保並獲得2-5年的長期居住。此類居住到期後可延長。可為自己擔保的外籍人同樣可為其妻子、子女擔保。 

20、出境許可: 

在政府部門或部分政府機構中工作的外籍人,出境前應獲得出境許可。 

21、在國外停留: 

持科居住者,在科國外連續停留超過6個月,則居住自動註銷。下列人員出外:a.在國外求學。B.在國外接受必需的治療。C.因工作需要在國外停留並已在離境前獲得許可者。在外求學者,應向居住地移民局提出申請並獲其同意。申請時應持學校開具、並經科駐當地使館和科外交部公證的留學證明。申請書應用阿拉伯語列印,並附包括護照影本、身份證影本、四張照片在內的其他相關材料,獲得批准後生效。離境和返回時應向移民局出示該文件,文件有效期與居住有效期相同。 

附: 

1、訪客提示:訪問簽證由兩頁紙組成,入境時使用一頁,另一頁需妥善保存,以便離境時使用。 

2、內政部網站:科威特內政部官方網站包括相關法規政策的詳細說明,並提供申請簽證、居住、駕照所需表格。 

3、照片:科威特辦理各種手續所需照片較多,且規格各異:辦理護照要求最大5.0×4.0釐米,最小4.5×3.5釐米,臉部占2.2-2.5釐米的免冠照片;辦理身份證要求4.0×3.0 釐米,不戴眼鏡的免冠照片;辦理駕照要求2.0×2.0釐米,臉部占2.0-2.25釐米的免冠照片(如開車需戴眼鏡,則照片也應戴眼鏡),因此建議在開始辦理各類手續前多準備一些各種規格的相片備用。14d1 

4、同前雇主勞務合同到期後,應向其索要放棄繼續作保聲明,以便辦理轉居住手續。如遭拒絕,則需離境後持新擔保人辦理的新的入境許可再次入境,並再次辦理包括體檢在內的所需居住手續。 

5、轉居住、家屬團聚簽證、訪問簽證等規定不斷有新的調整,建議經常向有關部門瞭解最新資訊。 

科威特國駐華大使館 



辦公處:北京朝陽區光華路23號 

電話: 65322216,65322182,65322374,65321272 傳真: 65321607

Embassy of the State of Duwait 

Chancery: NO.23,Guang Hua Lu,Chao Yang District,Beijing

Tel: 65322216,65322182,65322374,65321272 Fax: 65321607

 

 

以上僅供您參考該回答在3月2日 14:51由回答者修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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