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就業外來流動人員申領《就業證》應當提供哪些材料?

外來流動人員申領《上海市外來人員就業證(社區)》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

二、持有加蓋健康檢查合格章、計劃生育驗證合格章的暫住證;

三、合法務工經商證明或合法經商證明,如民政部門核發的社區服務證、鄉鎮或街道出具的務工經商證明、集貿市場入市證明、房屋主管部門批准“居改非”證明等

四、初中以上學歷證明;

五、從事技術工種的外來流動人員應當提供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外來流動人員提供的職業資格證書應當是由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如果外地勞動力持有的是外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由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印製的《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則需要提供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核發的《〈職業資格(技術等級)證書〉審核覆核單》;如果外地勞動力持有非勞動主管部門頒發的《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都應當到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重新申報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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