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勞動力到上海務工需要辦理哪些證明、證件?

一、暫住證

外地勞動力需要在上海市從事務工、經商活動的,應當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申領《上海市外來人員暫住證》,以此證明自己可以在上海市暫時居住。

二、健康證明

外地勞動力需要進行健康檢查,由有關部門在暫住證上加蓋健康檢查合格章。

三、計劃生育證明

外地勞動力需要進行計劃生育驗證,由有關部門在暫住證上加蓋計劃生育驗證合格章

四、就业证

上海市规定外地劳动力在上海劳动必须取得《上海市外来人员就业证》,未取得的,不得在上海市务工。

五、职业资格证书

从事某些特殊工种岗位的,还需按要求接受培训,领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六、营业执照
外来人员在上海市从事个体、私营经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或者临时营业执照,并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其中依法需要取得许可证明的,还应当办理许可手续。

身份证,当地派出所或村委会开具的“外出务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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