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都回歸了嘛!
是需要去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科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
公民因私事去香港、澳門、臺灣探親
內容:公民出境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的審批。
對象:具有本市戶籍的公民
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規定的人員。
程式:本人申請,出入境管理處受理、審核、審批、發證。
時限:15個工作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2號)、《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1986年國務院令第93號)。
責任處室:出入境管理處
收費及批准文號:每證次50元,證件加注每項20元;《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調整出入境證件收費標準的復函》(價費字〔1993〕1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