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辦理便捷式多次往返簽證?

有朋友需經常往返臺北–北京,每次都要加簽,不知怎樣辦理一年不限次往返簽證。謝謝。
來大陸的臺灣居民,需在我市居留三個月以上的,應當向市公安局申請辦理暫住手續。辦理臺灣居民的暫住手續,實行在其持有的入出大陸旅行證件加注暫住的辦法,申請和辦理暫住加注可與申辦多次入出境簽注同時進行。辦理暫住的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並與多次入出境簽注有效期相同。对在我市投资、经商贸易的台商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其随行的配偶、子女,可视情况在其持有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有效期内予以办理二年至五年有效的多次入出境签注和暂住加注。

  台湾居民在我市申办多次入出境签注和暂住加签须交验以下证明材料:

  (l)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有效的台湾身份证;

  (3)工商管理部门审发的营业执照(幅本)和外经贸部门审发的批准证书(副本)或常驻代表证。被聘雇在我市“三资”企业、境外企业常住我市机构中工作的,还须出具聘用证明和我市劳动部门出具的全国统一规格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4)首次申办暂住加注的需交验市一级卫生检疫部出具的健康证明。

  为方便申办,有利管理,对台商企业投资者或聘雇在“三资”企业、外企机构工作的台湾管理、技术人员及其随行的配偶、子女等人员,申办多次入出境签注和暂住加注的,可由市台办受理后统一到市公安局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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