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辦理放棄國籍的程式?

我將要取得臺灣地區的永久居民身份,但是我必須放棄原國籍,請問有人知道如何辦理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你可以放棄國籍:

第九條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第十條 中國公民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准退出中國國籍:

1、外國人的近親屬;
2、定居在外國的;
3、有其它正當理由的。

第十一條 申請退出中國國籍獲得批准的,即喪失中國國籍。

第十二條 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不得退出中國國籍。

第十四條 中國國籍的取得、喪失和恢復,除第九條規定的以外,必須辦理申請手續。未滿十八周歲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申請。

第十五條 受理國籍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

第十六條 加入、退出和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經批准的,由公安部發給證書。

根據你申請國國籍法,無國籍人士也可以申請加入國籍。基本程式和擁有國籍一樣,只是你的中國身份證需要改為公安部發給的證書。當然也是到你申請國的使領館申請
BS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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