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辦證件需提供的資料
(一)高級船員職務適任證書
1、首次申辦三副、三管輪適任證書(包括GMDSS證書),需提供:
1)海員體格檢查表;
2)身份證影本;
3)白底彩照 (駕駛專業4張,輪機專業2張);
4)《船上培訓記錄簿》;
5)《船員服務簿》正本(如在船需提供影本);
6)專業培訓合格證正本(如在船需提供影本);
7) 畢業證書正本;
8)《海船船員適任評估和考試合格證明》正本;
2、持三副、三管輪適任證書,申辦二副、二管輪適任證書,需提供:
1)海員體格檢查表;
2)身份證影本;
3)白底彩照 2張;
4)《船員服務簿》正本(如在船需提供影本);
5)原職務適任證書影本;
6)專業培訓合格證影本。
注意事項:
1)持有三副、三管輪適任證書者,實際擔任本職務滿12個月後,方能申請辦理二副、二管輪職務證書。
2)體檢表有效期限一般為1年,若上船前三副、三管輪海上資歷已較長(8個月以上),上船前可先辦好體檢,待本職海齡滿12個月後,將體檢表、服務簿影本等寄回公司辦理。
3、首次申辦大副、大管輪證書,需提供:
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評估和發證規則》規定,通過大副、大管輪適任書考試的船員,海事局直接發證,實習期不再作限制。
4、首次申辦船長、輪機長適任證書,需提供:
1)身份證影本;
2)白底彩照 2張;
3)船上見習記錄簿;
4)《船員服務簿》正本(如在船需提供影本);
5)大副/大管輪適任證書影本;
6)專業培訓合格證影本。
注意事項:
1)通過船長、輪機長適任考試和評估者,應持海事局頒發的《船上見習記錄簿》完成不少於3個月相應職務的船上見習;
2)《船員服務簿》內職務應填寫“實習船長”或“實習輪機長”(或相應的表述方式)。
5、適任證書再有效(包括GMDSS證書,適用于普通船員),需提供:
1)海員體格檢查表;
2)身份證影本;
3)白底彩照2張 ;
4)《船員服務簿》正本(如在船需提供影本);
5)原職務適任證書影本;
6)專業培訓合格證影本。
注意事項:
1)據海事局的最新規定,從今年起,申請適任證書再有效者,要參加知識更新培訓;
2)申請適任證書再有效的船員,5年內的本職海上資歷累計不得少於12個月。
6、適任證書遺失或破損(包括GMDSS證書,適用于普通船員),申請補辦,需提供:
1)書面檢討;
2)海員體格檢查表(GMDSS證書除外);
3)身份證影本;
4)白底彩照2張 ;
5)《船員服務簿》影本;
6)原職務適任證書影本
7)專業培訓合格證影本。
注意事項:
1)書面檢討中,須說明證書遺失或損壞原因,並檢討自己過失。證件補辦費用自理。
2)補辦的適任證書有效期不變,即與原證件有效期一致,但證件號碼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