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外國旅行,為什麼要繳納保證金?

黃金周本準備到歐洲旅行,護照早就辦好。到旅行社報名,被告知,除了團費還要繳納五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這些錢在你回來時 就可以退回給我。這五萬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存期超過半年的存款單據。我沒有這筆閒錢,資金都在運作中。旅行社要這筆錢有什麼法律根據?我一個合法的公民,出國旅行,要向那個部門保證什麼?@multimore@那麼,保證金旅行社只是代收,然後交給歐洲方面?其實,如果真的要留在那裡,花這些錢有必要嗎?我想知道法律的依據。
怕你去了不回来

如果你非法滞留的话 旅行社是要被罚钱的

是欧洲的国家要求的,怕我们去了就不回来了。所以要保证金的确是欧洲国家要求的,怕一去不回来,有移民的倾向,要交纳一部分钱,就跟租书,租碟,租房子交押金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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