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出國結婚須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1. 提交雙方婚姻狀況證明(國外的證明須經公證機構公證);

2. 提交申請人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人事部門關於申請人與前往投靠人是未婚夫妻的證明;

3. 提交國外人員出具的經前往國公證機構公證或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要求國內人員去完婚的證明;

4. 前往未與我國建交的國家還須提交有效的入境證明。

申辦簽證

1. 向申請前往國的使、領館提交有效的中國護照或出入境證件。

2. 繳驗與申請簽證有關的證明,如前往國的入境許可證明。

3. 申請人填寫簽證申請表,由於簽證不同,申請人填寫的表格也不同,有的國家還規定申請人用前往國的文字填寫,繳付若干張與護照相同的照片。

4. 同前往國駐華使、領館的官員會見,回答官員提出的問題。

5. 前往國駐華使、領館將申請人的材料報國內有關部門審核。

6. 前往國的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後,將意見通知該國駐華使、領館,如果同意就由使、領館簽發簽證,如不同意,使、領館也將告知申請人。

7. 獲得前往國簽證的申請人應繳納簽證費用。與我國訂有互免簽證費協定的,可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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