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留學拒簽後怎麼辦?

最近,當數千名中國學生為了秋季去美國留學而申請簽證時,在北京的美國使館簽證處,瘋狂時節也又一次到了。令人遺憾的是,今年的瘋狂不僅僅存在于擁擠的人群中,也似乎傳染給了簽證官們。玻璃窗後面那些高深莫測的官員對獲得全獎或幾近全獎學生的拒簽比例,達到了史無前例的高度,而這樣的學生在過去幾年中第一次申請是幾乎肯定能拿到簽證的。這也就意味著很多人必須做第二次乃至第三次申請,而下一次面談時間距上次的時間經常長達一個月。簽證處用來解釋要等待這麼長時間的理由-----工作量大,正是他們自己搞出來的-----思維有毛病的決定頻繁做出,而我所能推測出來的,那就是這批簽證官所受到的業務培訓有毛病。

造成這一切的原因是什麼?簽證事務的法規歷來就不具有美國司法體系的特徵,在簽證法規中,申請人是被假定為暗懷著滯留美國的隱秘企圖之罪的,除非他能證明沒有這種企圖,而其他司法領域則是“如果證明不了有罪,那就是無辜的”。(要知道,過去幾年中不死搬教條的靈活性常常在簽證事務中表現出來,也許這正反映了與國會當初制定簽證法時的本意相一致的某些想法。)那麼,一個申請人到底拿出什麼或是說出什麼可以證明五年以後立刻回國能如期實現呢??人們對事業概念還模糊的18歲美國青年的遠期承諾都不覺得多可信,而美國青年比中國同齡人對未來事業還有著遠為敏銳的感覺,可不知怎的,一個中國青年所說的就被認為具有極為肯定的意義。

簽證法歷來就很難運用任何一種清晰的邏輯,但是,如果簽證處現在想以一種與以往很不同的精神來工作,也就產生著非常不同的後果(以及極大的憤怒和悲傷),那簽證處的負責人就有道義上的責任及時告誡中國年輕人和美國大學這一新情況,也就是說,應該在學生考慮申請美國大學時,或者,最遲也應該在美國大學做出決定之前,而不是當簽證申請人在簽證大廳走向玻璃窗口的時候。當然,我說的只是道義上的責任,而不是法律上的責任。

那麼,在簽證官的瘋病減弱前簽證申請人應該做些什麼呢?

●當面談以壞的結果告終時,要盡可能從簽證官那裡得到拒簽的具體理由,要細心體察那些輕率的機器人般的簽證官(使館有太多這樣的官員,正如我們這些在海外的美國人所熟知的)的輕蔑態度中的不耐煩所在,然後就要為下一次面談努力改進你要提交的文件和答話,而後者最重要的就是要說清楚你在美國所學的與你畢業後回國想做的之間有什麼聯繫。說得一定要令人信服,想辦法去挖掘那些說服力更強的檔。

●第一次拒簽後,要與學校聯繫(通常是與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聯繫),讓學校的負責人知道此事,請校方給使館負責人發傳真表示抗議(要寫上你的護照號和面談日期),並請校方在你下次面談之前再發一次傳真。如果你是去第三次面談或是第二次面談失敗就意味著你可能在開學時到不了美國,那第二次傳真就特別重要。使館的人應該知道他們正受到其他美國人的監督,如果他們恣意而不公正地做出決定,就使美國人有理由感到難過。你並不僅僅是進入到官僚手中統計表拒簽項下的一個“1”。

●如果已經開學了你還沒拿到簽證,你就必須做出決定:晚入學是否值得?還是推遲註冊?一般說來,在物理學或生命科學領域的研究生可以冒晚到的危險,但其他學生,特別是本科生和人文學科、法律、工商管理專業的研究生恐怕應該推遲註冊。因為後者比學理工的研究生面臨更大的語言挑戰和專業上的適應問題,遲到兩周有時會造成數月的痛苦,如果你能避免,就不要給自己加上這份重壓。推遲註冊必須與校方協商,但多數學校都能好心地將你的獎學金留到下一年。

●如果你的確有錢供自己上學,就不要放棄爭取簽證的努力,你的高等教育對於你,從長遠的觀念來看,對中國以及美國,都是極為重要的。讓我們祝願在夏季結束之前簽證處的官員能恢復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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