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速與安全:

在遇道路寬闊、空間、視線良好,保證交通安全的原則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對機動車的最高時速做了具體規定。也就是說機動車不准超速行駛。因機動車高速度行駛具有強大的衝擊力,如果一旦發生碰撞會造成很大的破壞。據測算,如果機動車以每小時30公里速度行駛,撞車的損壞程度相當於從一層樓高的地方掉下來。如果以每小時90公里的速度行駛,撞車的損害程度,就相當於從十余層樓高的地方掉下來。而且機動車高速行駛會使制動安全距離加長,駕駛員視野縮小,對處理路面情況造成困难,使本可以避免的事故难以避免。

那么是不是只要不超过最高允许时速,就可以爱怎么开车就怎么开车呢?也不是,驾驶员应当随时根据交通情况调整车速。调整时速时主要应当考虑下列情况:

(1)道路条件,是从平直路段进入弯道,还是从弯道进入平直路段;是上坡还是下坡,坡度的大小,视距情况;弯道的急缓,是否连续弯路,弯道的视距情况;路面的宽窄,分道情况;路面性质,是沥青、水泥路面,还是砂石路面;路面是否有水,是否泥泞,是否结冰;路面有无翻浆、鼓包、沉陷、不平等。

(2)天气条件,是否刮风、下雨、下雪、风力大小,风向如何,有无扬尘,视线如何;如下雨,雨的大小,视线如何。

(3)交通状态,包括流量情况,有无会车,前方有无障碍车辆,行人横穿道路等。

(4)车辆装载情况,出行任务的缓急,是否拖带挂车等。

只有根据上述情况,不断调整车速,才能达到安全行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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