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船使用稅的徵稅象:車船使用稅的徵稅像是行駛于公共道路的車輛和航行於國內河流、湖泊或領海口岸的船舶。
二、車船使用稅的徵收範圍:車船使用稅的徵收範圍由車輛和船舶兩大類構成。
三、車船使用稅的納稅人: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並且使用車船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船使用稅的納稅義務人。
四、車船使用稅的適用稅額:車船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徵稅的車船規定單位固定稅額。
五、應納稅額的計算
1、机动车(载重汽车除外)和非机动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2、载重汽车、机动船和非机动船:应纳税额=车船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六、车船使用税的申报缴纳
1、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一般规定为按季或半年征收。
2、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规定,将现有车船的数量、种类、吨位和用途等情况,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车船使用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七、若干具体问题
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车船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
3、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
4、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用船;
5、各种消防车船、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车、救护车船、垃圾车船、港作车船、工程船;
6、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